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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注意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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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3 11:14: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ICP许可证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经营成本、缓解融资难题。

  为了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今天带你了解: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1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和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3.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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