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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11日,上海天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泰公司)注册成功,胡志敏任该司法定代表人,唐澄任该司股东。多年来唐澄利用自己职务之便,操控天泰公司向自己及其设立的公司等转账共计约近亿元。
我是本次事件的当事人胡志敏,我将如实讲述事情经过,如有不实我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资项目过程:
1998年我来到上海等地投资时与唐澄结识。2000年12月11日我与唐澄合资注册了天泰公司,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其中我任该司法定代表人,占股90%,实缴资本2700万元;股东唐澄占股10%,实缴资本300万元。出于对他的信任,我将天泰公司会计账目等交给他管理运作。
2001年至2004年,天泰公司先后投资了三个建设项目:长宁区愚园路1398号百思买商业大厦、杨浦区齐齐哈尔路502号原上海第十五棉纺厂地块、上海长宁区凯旋路558号地块。
以上三个投资建设,我共投资本金及利息约1.7亿元。2010年5月份,唐澄公司与天泰公司出具情况说明,承诺给我2.65亿元,但至今为止已有10多年,我未得分文,投资血本无归。到后来才发现,唐澄将百思买商业大厦所有权占为其自公司所有。
于2004年12月起,天泰公司投入凯旋路项目资金5608.8万元。其中:我以个人名义借给天泰公司3000万元,当时约定年利率为30%。另经天泰公司股东一致同意,由本人融资2608.8万元,利率同前。
可凯旋路项目却拖了七年之久未开工建设,天泰公司便起诉了建设单位上海维生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上海大将军置业有限公司,2011年3月9日上海市第一审判单位作出判决。
判决生效后,天泰公司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本息及迟延履行金共计1.08亿元。执行过程中,审判单位对拍卖地块进行估价,总价为1.7113亿元。
在评估后拍卖前,唐澄提出要求公司给予其中介、奖励费用。2012年8月21日,经拍卖所得价款为1.715亿元。
2012年8月31日,在拍卖后执行分配前,唐澄又主张其债权基本执行到位的前提下,如若争取到超过债权部分的费用,则该费用的70%作为中介、奖励等费用。
审判单位后分配执行款,天泰公司实际所得执行款为95131793.65元,事实上并未超过债权的基本执行标的。
执行款到账后,天泰公司归还相关债权人利息4000万元,支付律师费等费用约500万元,余下的资金被唐澄先后转入其聘用驾驶员严德鸿及其本人设立并操控的公司账户内约计46728174.26元。
我为此与唐澄交涉未果,于是向上海市执法部门崇明单位报案。
申诉维权之路:
真相扑朔迷离,寻因只能步步为营
因年岁已高,我便委托他人于在2019年2月向崇明执法部门报案,在报案前后走访了一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也进行信访咨询,相关工作人员看了提供的材料后明确表示唐澄具有违规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
当报案人要求有对天泰公司账务的知情权时,唐澄拒不交出公司帐册与财务,还与会计到执法部门串供作伪证,谎称“公司账本已经交给法定代表人了”。如果他是清白的,为何这么害怕财务资料见阳光呢?
据悉,唐澄在执法部门供述时,辩称其是依照天泰公司2012年7月28日及8月31日的《股东决定》占有的,并称天泰公司仅5608.8万元债权,所以执行标的已超出,其债权外可得所有的钱款,并不构成违规行为。
依照相关条例规定,2012年7月28日决定(下称前决定)已被2012年8月31日的决定(下称后决定)作了实质性的变更,应在依规以后决定为依据。
天泰公司向审判单位申请执行标的为1.08亿元,依照判决和执行单位计算,天泰公司应得债权标的为98669193.65元,基本(实际)执行到位债权为9500万多元,而不是唐澄辩说的公司债权5608.8万元,所以不存在超过债权的费用。
唐澄作为天泰公司的唯一股东,在债权基本执行到位且未超过的情况下,利用自身职务之便,在未经公司股东会讨论及在我不知晓的情况下,擅自侵占本不属于他自己的财产数年。
而唐澄的辩解既不符合后规定决定的文义,又不符合案件所呈现的客观事实,其理由完全不能成立!
执法部门立案后一拖再拖,二年后又突然撤销案件
报案后,执法人员很快投入调查工作,并对唐澄实施了边控措施,也就凯旋路项目展开了详细调查。其在与我的委托代理人多次沟通中,表示唐澄确实存在一系列违规行为。
在报案后的近2年时间里,我多次派员和书面强烈要求上海市执法部门崇明单位予以尽快侦办,却被一拖再拖。直到2021年3月9日,当相关材料交至上级审批后竟作出了撤案决定,理由竟为其没有违规事实!
试问,唐澄等人作伪证不深究、会计隐匿帐册不查、我打入天泰公司源头6800万元银行流水不查,就在对唐澄作出全面侦查结束前,将对唐澄的指控撤销,这是为何?
我曾为资助俢复长城、希望工程、汶川大地震等项目进行巨额捐资,可在面临投资发展被不良分子欺诈之际,维权却难于上青天,谁又可以为我主持公道?
然是非自有曲直,公道自在人心,我相信正义的到来都是缓慢的,破除邪恶也是必然的。在此,我也希望此篇报道能够引起有关人士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对唐澄违规侵占他人财产等恶劣行为进行严查,给我一个合理的处理结果。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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