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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因口角之争发生冲突演变为伤人事件,这本常见,所谓“打输住院,打赢进去”这句话形象的体现了相关规定对于拳脚冲突的规范;但在黑龙江绥化青冈发生的一起伤人事件,相关调查单位受理后,伤人者却不仅未受实质处罚,受伤者反而屡遭威胁,这种种反常的隐藏着什么?
我是本次事件的当事人霍洪伟,是一名跑腿小哥,家住黑龙江绥化青冈县,下面我将如实讲述本次事件的经过,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2021年2月27日我在小区内骑电动三轮车掉头时险些撞到吴某波,我们因此事起了争执,吴某波喝了酒对我出言不逊用词不堪,还气急败坏的将从车上硬拽了下来。拳脚相加;我下意识反抗,但无奈对方身强体壮,双方实力悬殊,只能被动挨打,甚至险些因吴某掐住脖子而窒息。
吴某波对我的殴打,导致了我身体多处受伤:右膝盖右胫骨平台骨折、有积液、半月板损伤。这同时导致了我工作上的严重不便,青冈县医院检查如下:
2月27日,被打当天我便向青冈县相关调查单位反映,3月2日该单位出具回执,表示已受理。
我本以为此事会随着相关调查单位秉公办理之后妥善结束,但没想到这是另一个噩梦的开始。
3月15日我正在医院住院治疗,突然有陌生人人加我微信与我“聊”此事,直指我是碰瓷,态度嚣张用词不堪。
相关聊天记录如下:
3月24日此事立案,两天后即3月26日该案被送至检察单位,得到的处理结果是将此案返回调查单位补充侦查,并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3月31日出具伤情鉴定意见通知书,报告显示我身上一处为轻伤一级,一处为轻伤二级,两处为轻微伤。
4月3日左右被关一周的吴某波被取保候审,而在这期间身为受害者的我被相关调查单位以互殴被扣留七天、罚款两百元。
我殴打至轻伤,甚至住院治疗期间还收到了关于此事的威胁,而伤人者却仅被关一周?这很难不让我为自身安全担心,因此合理向检察单位反映,但并未得到重视。之后该案也迟迟没有进展,我向相关调查单位询问得到的回应是:吴某波取保候审的时间为半年,只要在半年的期限内向检察单位提交材料就可以了。(有录音为证明)
可时至今日距离半年的取保候审期限只剩一月余,事情仍未有新的进展,漫长的等待消磨着我内心的希望,我不明白为何此事迟迟没有进展,调查究竟卡在了哪个环节致使停滞不前?
吴某身担公职,本应严格自身,但他不仅仗酒争执,还半路拦截、出言不逊殴打他人,这种种行为均违反了相关条例规定,难道本应受到实质处罚?
万般无奈之下写此文章,希望相关单位能够重视此事,让此事尽快得到妥善处理,还我公道,让伤人者补偿我的一系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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